国务院关于总统行政令实施的通知和有关问答(2)

美国最高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宣布同意受理美国总统特朗普在13780号总统行政令种对来自伊朗、苏丹、叙利亚、利比亚、索马里和也门这六个国家的旅行禁令有关的上诉,并允许该禁令的部分内容在最高法院10月开始审理此案前暂时生效。美国国务院最近公布了重要通知,宣布从美国东部时间2017年6月29日早8点开始在美驻外使领馆实施美国总统特行政令中最高法院允许生效的部分。总统行政令特别指出这些国家在总统行政令生效前已经颁发的签证仍然有效。总统行政令进一步指出那些仅仅根据2017年1月27日颁发的第一份总统行政令(第13769号行政令)而被撤销的签证将依然有效,这些人员可以持该签证进入美国,符合这种情况的人员应当在旅行前联系美使领馆取得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上周我向大家介绍了美国国务院同时发布的关于最高法院的决定及总统行政令实施常见问题解答的部分内容,下面我将继续向大家介绍国务院常见问题解答的其他主要内容。

问:对持有加拿大绿卡的人员是否有特别规定?
答:持有加拿大绿卡的受总统行政令限制的6个国家的公民必须持护照和加拿大绿卡证明在美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申请赴美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美国使领馆签证官将仔细审核这些申请以决定申请人是否受总统行政令的影响以及该申请是否符合豁免的条件。

问:如何才能符合豁免条件取得签证?
答:根据总统行政令的规定,签证官在审核受总统行政令限制的6个国家公民的签证申请时将根据申请人的个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包括颁发签证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申请人对美国国家安全不构成威胁,以及拒绝签证将对申请人造成极度困难。

问: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对那些受总统行政令制约国家的公民来讲什么是家庭近亲关系?
答:家庭近亲关系是指父母(包括岳父和岳母)、配偶、未婚妻/夫、子女,成年儿女、女婿、儿媳、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亲兄弟姐妹)。近亲关系不包括爷爷奶奶、孙子孙女、姑姑婶婶、侄子侄女、姐夫妹夫、嫂嫂弟媳以及其他延伸的家庭成员(extended family members)。

问:我为我家人提出移民申请并且我家人移民签证的面谈时间在总统行政令生效之后,这样我的家人是否仍然能够获得签证?
答: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指出总统行政令不适用于那些和美国机构(entity)或个人有真实关系的人员。和美国机构的关系必须有支持文件并且此关系为正常业务关系而不是为了规避总统行政令而专门设立的关系。美国最高法院特别举例说明,外国人想来美访问家人便符合与美国人有真实关系的要求。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移民申请人不受总统行政令的制约。

问:那些需要来美接受紧急医护的人员是否符合签证条件?
答:总统行政令列举了几项可能符合豁免条件的范例,签证官需要对签证申请进行个案审核,包括颁发签证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申请人对美国国家安全不构成威胁,以及拒绝签证将对申请人造成极度困难。总统行政令列举的可能符合豁免条件的范例包括来美接受紧急医护的签证申请人,这些人员可能被考虑豁免。

希望取得豁免的签证申请人应当在签证面谈时披露可能使其符合豁免条件的信息。签证官将对个案进行仔细审核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受总统行政令制约,如果受制约的话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问:我是一名学生或短期雇员,在总统行政令生效时临时离开美国。我是否能够回到美国继续上学或工作?
答:如有你有目前还未过期的有效签证的话,总统行政令对你不适用。

如有你没有目前还未过期的有效签证的话,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总统行政令的旅行禁令仍可能不适用于那些和美国机构(包括学校)或个人有真实关系的人员。美国最高法院特别举例如下:一名来自总统行政令中特别列出的国家的人员被美国学校录取,从而符合与美国单位有真实关系的要求而不受总统行政令的制约。

希望取得豁免的签证申请人应当在签证面谈时披露可能证明其不受总统行政令的旅行禁令制约的信息。签证官将对个案进行仔细审核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受总统行政令制约,如果受制约的话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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