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创业者的福音

 

美国移民局最近于2016年8月26日在联邦登记(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了一项长达150多页的新规定,提议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创业者发放入境许可(Parole),即在美国临时居留许可(temporary permission),以方便这些外国创业者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美国移民局长Leon Rodriguez高度评价这一举措,称美国经济多年来受益于移民创业者所做的贡献,此规定一旦实施将能够通过向一些在美国创造就业,吸引投资和创造收入的外国创业者提供更多的移民渠道来帮助美国经济的发展。这项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将有45天接受公众评论和意见,移民局在考虑公众意见后即可公布最终版本并开始实施。

 

最近职业移民的形势日趋紧张,EB-5投资移民除了审核时间冗长,中国大陆有两年多的排期之外,还频传投资金额将要涨价。中国和印度的申请人通过职业移民一类优先申请绿卡首次出现排期(尽管该排期预计在今年10月1日2017财政年度开始之际将不复存在)。另外今年H-1B申请的人数创历史新高,中签的机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在这种形式下发布的这项新规定对那些想通过职业移民来美国的外国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下面我将对此有关问答的主要内容向大家进行介绍,供参考。

 

根据上述规定,移民局将有权给符合某些条件的新设公司的外国创业者颁发入境许可如果移民局认定这些人在美国的逗留将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符合条件的外国创业者可以申请首期两年的入境许可,在美国临时合法居留以便对其在美国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两年后如果申请人符合进一步的条件则可以再申请三年的入境许可。

 

申请首期两年的入境许可的外国创业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外国创业者在创业企业(startup)中必须占有相当数量的股权(至少15%或上的股权)并在企业的运营中起到积极的核心作用;
  2. 创业企业是在过去3年内在美国创建的;
  3. 创业企业有以下重大并已经过证明的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潜力:
  • 从具有成功投资记录的合格美国投资者(qualified U.S. investors with established records)获取获得至少5万美元投资;
  • 从联邦、州、或地方政府部门获得至少10万美元的重大奖励或补助(awards or grants);或
  • 在部分符合上述投资或奖励条件的同时具有其他可靠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创业企业具有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潜力。

 

两年后如果申请人符合进一步条件则可以再申请三年的入境许可。下面是申请三年的入境许可所要求的条件:

  1. 外国创业者必须仍然在该创业企业持中必须占有相当数量的股权(至少10%或上的股权)并继续在企业的运营中起到积极的核心作用;
  2. 该创业企业在外国创业者首期两年的入境许可期间必须至少获得50万美元或以上的合格投资、政府奖励或补助;
  3. 该创业企业在外国创业者首期两年的入境许可期间每年收入(revenue)至少达到50万美元并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0%;
  4. 该创业企业在外国创业者首期两年的入境许可期间至少创造了10个符合条件的全职就业岗位;或
  5. 其他可靠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创业企业具有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潜力。

 

移民局为此入境许可的申请专门推出了新的I-941表格,申请费为1,200美元另外再加85美元的指纹费。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可以在移民局当地办公司做指纹,人在境外的申请人则需要到美国的使领馆做指纹。

 

根据移民局此规定,一个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最多可以赞助三名外国创业者申请入境许可。为了确保外国创业者持入境许可在美逗留期间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移民局还规定外国创业者持入境许可在美逗留期间每家的总收入不得低于美国贫困线标准的400%。以一个亚特兰大三口之家为例,夫妻两人的年总收入不得低于该地区三口之家贫困线25,200美元的400%, 即不得低于100,800美元。

 

以上美国移民局最近公布的关于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创业者发放入境许可的新规定的部分主要内容介绍。这里需要提醒读者的是以上只是此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移民局有45天征求公众评论后和意见,此后公布供实施的最终版本在采纳公众意见后可能和征求意见稿有所不同。我将在近期对此规定初稿的其他有关内容向大家继续进行介绍,请注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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