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将暂时停止H-1B加急审理

 

移民局最近发布消息,宣布从2017年4月3日起停止办理H-1B申请的加急审理。加急审理是某些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申请时通过向移民局缴纳额外费用来加速申请审理的一种选择。例如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L-1申请普通申请需要3个半月左右才能出结果。如果雇主通过I-907表格向移民局额外缴纳1,225美元的加急审理费,那么移民局在15天即可完成该申请的审核。审核的结果可能是批准,拒绝,也可能是要求补充材料(即所谓补件)。如果补件的话移民局在收到雇主提供的补件材料后仍然必须在15天内完成审核。如果移民局未能在规定的15天内出具审核结果的话需要向雇主退回1,225美元的加急审理费。加急审理除了审核时间短之外还有一些其他优越性,例如移民局在收到加急审理时和完成审核后都会除了正常寄出收据和审核结果之外还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雇主或律师。这样申请人又在通知的邮件到达前3-5天提前获得申请的有关信息。另外加急审理的律师或雇主和可以通过加急审理的电话专线和电子邮件直接和加急审理部门联系,而普通审理则没有这些优越性。加急审理适用于某些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申请,例如H-1B, L-1(跨国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签证),EB-1(杰出人员绿卡申请)等。下面是移民局关于停止H-1B加急审理消息的主要内容。

 

根据移民局的消息,从2017年4月3日起将停止办理所有H-1B申请的加急审理。此次临时停止H-1B申请加急审理的情况可能会持续6个月。在此期间H-1B雇主将不能通过I-907表格申请加急审理。移民局在恢复加急审理时会另行发布通知。

 

此次移民局暂停加急申请的情况仅适用于2017年4月3日或之后递交的H-1B申请。由于移民局从2017年4月3日起开始接收2018财政年度的H-1B申请,所以所有受2018财政年度名额限制的H-1B申请(包括学社学位和硕士或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申请)都不能使用加急审理。另外不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如果在2017年4月3日或以后递交也不能使用加急审理。

 

在H-1B加急审理暂停期间移民局将退还(reject)和H-1B申请同时递交的I-907表格。如果雇主将I-129和I-907表格的缴费合并为一张支票的话移民局将退回所有H-1B申请而不仅仅是加急审理部分。移民局对2017年4月3日之前收到的加急审理的H-1B申请将予以接收并按加急审理办理,在这种情况下接收的加急审理移民局只有在未能在15天内完成审理的时才会退回加急审理费。另外临时停止加急审理的情况只适用于H-1B申请,其他通过I-129表格递交的非移民签证申请(如L-1申请)的加急审理不受影响。

 

在H-1B申请的加急审理暂停期间,申请如果符合下列条件雇主仍然可以要求移民局加快审理,移民局可以行使其裁量权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快审理。雇主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对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紧急情况;
  • 人道原因(humanitarian reasons);
  • 非盈利组织其加急请求是为了促进美国的文化和社会利益(in furtherance of the cultural and social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 涉及到美国国防部或国家利益的情况(此类加急审理的请求必须来自美国官方政府机构或州政府说明延迟审理将对政府造成伤害);
  • 移民局的错误;或
  • 涉及移民局的重大利益(compelling interest of USCIS)。

 

根据移民局发布的消息,此次临时停止办理H-1B申请的加急审理将有助于缓解移民局整体案件审批的时间压力。临时停止办理H-1B申请的加急审理将使移民局能够有时间审理由于近年来加急审理数量的大量增加而长期待批的非加急申请,并且使移民局能够集中力量重点审理那些近240天都未能得到审理的申请。

 

以上是移民局最近发布的关于暂停办理H-1B申请加急审理的消息。根据此消息,所有受2018财政年度名额限制的H-1B申请都不能使用加急审理,所以不能递交I-907表格并不能缴纳加急费。雇主要特别注意在缴纳移民局费用时要出具单独支票而不要合并不同的费用以避免由于缴费错误导致整个申请被移民局退案。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