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学者项目和J-1签证介绍(2)

J-1签证是外国人赴美培训学习常用的一种非移民签证。美国移民委员会(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最近发布有关信息,对交换学者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简称 EVP)和J-1签证进行了介绍,包括该项目的运作,14个项目类别的描述,J-1签证的具体要求和管理等。上周我曾撰文对交换学者项目部分的有关内容向大家做了简单的介绍,下面我将继续向大家介绍此信息中有关J-1签证部分的内容,供参考。

 

美国移民委员会的信息在对交换学者项目进行介绍后又对J-1签证进行了介绍。J-1签证是发给交换学者(exchange visitors)人员的短期非移民签证。法律对能够颁发多少此类别的签证没有年度名额限制,但每年美国国务院都预先设定全美所有交换学者项目赞助方(program sponsors)能够颁发的J-1表格(即DS-2019表格)的数量,从而从某种意义上限定了年度J-1签证名额。DS-2019表格和其他有关的国务院文件允许交换学者及其家属在美国使领馆预约签证面谈从而持J签证进入美国。在过去10年里,每年持J签证进入美国的人数约为45万人,而在2007年之前每年持J签证进入美国的人数不到40万人。目前持J签证来美的人员来自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83%的人员不超过30岁,54的人员为女性。

 

J签证有一定的法律要求,包括:

  1. J签证持有者能够在美逗留的时间取决于具体的交换学者项目类别、雇主、学校或其他主办(hosting)交换学者项目的机构(东道组织)。例如实习生(interns)最长可以在美逗留12个月,培训生(trainees)最长可以在美逗留18个月。提供实习或培训项目的东道组织(host organization)决定决定交换学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在美逗留时间的长短。
  2. 参加工作项目(work-based program)的J-1签证持有者(例如研究人员教师,保姆等)能够在美申请社会安全号并对其收入进行纳税,但不需要缴纳医保和社会安全相关的纳税(FICA taxes for Medicare and Social Security)。
  3. J签证不能作为普通的工作签证来使用。交换学者项目中的工作部分是为了向交换学者提供真正的培训和工作经验而不是为了取代其他美国工人。
  4. J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家属申请J-2签证,持J-2签证的配偶在进入美国后可以申请工卡。
  5. J-1签证持有者在美国必须购买医疗和事故保险(insurance to cover sickness and accidents),并且该保险必须覆盖其家属的所有持J签证在美逗留的时间。
  6. 由于所有J 签证交换项目的目的都是为了交换学者能够回国后与国人分享请其经验和思想,J-1签证申请人必须计划在项目结束后返回本国。而根据个人的情况和项目的不同,有些人可能被允许在项目结束后继续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例如那些有对其本国发展需要的技能的J-1签证持有者将不能取得其他非移民签证或绿卡而必须先回国两年,而J-2签证的持有者受同样的回国两年的限制。回国两年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得到豁免,例如交换学者可以证明如果其离开美国将对其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的家属造成极度困难(exceptional hardship)从而申请豁免回国两年的要求。

 

交换学者项目是由美国国务院下属的教育和文化事物局(Bureau of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Affairs)伙同项目东道组织(host organizations)和项目赞助方(sponsons)共同管理的,而移民局则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以保证其符合法律要求。

 

以上是关于美国移民委员会最近发布交换学者项目和J-1签证有关信息中关于J-1签证的部分内容介绍,美国移民委员会的信息还谈到J-1签证的东道组织和项目赞助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我在近期会向大家继续介绍J-1签证东道组织和项目赞助方的有关信息,请注意关注。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