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簽證

美國移民政策規定有多種方式支援投資者和對外貿易。E-2簽證是美國用於確保與世界各國進行合法貿易的方式之一。E-2簽證向作為‘條約投資者’的個人簽發。條約投資者是指與美國簽訂了通商通航條約的國家的國民。您來美國的目的應當是參與一項實際投資。您的投資額可以低於EB-5簽證所必需的投資額(500,000美元)。但是,如果投資額等於或大於500,000美元,則您可申請永久移民身份。您的配偶和/或未滿21歲的子女可憑藉E-2身份與您一起移民。您的雇員也可有資格申請E-2簽證。

步驟

您可在所在國的美國領事館申請E-2簽證。建議您不要在您的固定住址所在地以外的美國領事辦事處申請簽證,因為這種過程會比較費力。

文件

申請E-2簽證時,您須提供下列檔:

  1. 已填寫好的簽證申請表DS-156。
  2. 1.5英寸正方形(37毫米 x 37毫米)近照,每名申請人一張,其中整個臉部應清晰可見。該照片應採用淺色背景,照片中的人應免冠。
  3. 入境美國的有效護照,且其有效期至少比您的預期旅程長六個月。
  4. 可證明您所在公司的所有人是外國國民的檔。
  5. 一份由您的雇主出具的信函,其中詳細說明瞭您的現狀,並聲明您具有對公司有效運營而言所必需的高度專業技能。

您可能需要證明下列各項:

  1. 您所在的公司遵守法律的規定。
  2. 貿易是真實存在的;美國和條約國之間應存在持續的貿易往來。
  3. 在E-2簽證有效期過後,您將會離開美國。
  4. 您已經投資了一筆‘相當大的’款項。
  5. 投資額必須是起作用的。

您可能還需要詳細說明如下各項:

  1. 您所參與的投資類型。
  2. 投資的預期收益。
  3. 可證明您有資格申請E-2簽證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