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学生警惕在美可能出现非法居留的情况(2)

外国学生警惕在美可能出现非法居留的情况(2)

张雪梅 律师

      美国移民局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了一项政策备忘录初稿并在同年8月9日发布该政策备忘录的最终修改稿,对F学生签证、J访问学者签证和M职业学生签证持有者在美非法居留时间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这些签证持有者一旦出现移民局新规定中所提到的某些情况即开始在美非法居留时间的积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最近发布了有关信息,对此政策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和可能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强调,上周我曾撰文对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这一消息做个部分介绍,下面我将继续向大家介绍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这一消息的其他内容。

      通常外国人在美国非法入境后或在美国失掉身份后在美逗留的时间会被计入在美非法居留的时间。根据移民法有关规定,持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的非法居留时间超过180天但不超过一年,那么一但离境3年不得返美,持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的非法居留时间超过一年,那么一但离境10年不得返美,即所谓的3年10年禁令(three- and ten-year bars)。

移民局2018年8月23日专门就这项政策备忘录召开了一个电话会议。在这个电话会议上,移民局澄清了一些和此政策备忘录有关的概念,重新恢复身份的程序(reinstatement process),和F-1学生不积累非法居留记录的情况。下面是移民局列举的一些根据这项政策备忘录如何计算累计的非法居留时间的范例:

范例一:某F-1学生在失掉身份4个多月后递交了一份恢复身份的申请(reinstatement application)。递交恢复身份申请前4个多月失掉身份的时间将被记入是否超过180天非法居留时间的计算,但恢复身份申请递交后的待批时间则不计入非法居留时间的计算。如果恢复身份的申请最终被拒的话,非法居留时间的累积将从此申请被拒后开始继续。因此,该学生申请被拒后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离开美国,否则便会积累超过180天的非法居留时间从而激活3年不得返美的禁令。

范例二:某F-1学生在失掉身份7个多月后递交了一份恢复身份的申请。由于该学生未能及时递交恢复身份的申请(已超过180天非法居留时间),该学生恢复身份申请递交后的待批时间将继续计入非法居留时间的计算。该学生已经受3年不得返美的禁令的制约,即使该学生自动离开美国也是如此。如果该学生在递交恢复身份的申请继续留在美国并在非法居留时间超过一年后离开美国的话,那么该学生在离开美国后10年不得返美。如果该学生在递交恢复身份的申请继续留在美国并且该申请最终被拒的话,那么该学生将受3年和10年不得返美的禁令的制约。

范例三:事实如范例二,但该学生恢复身份的申请最终获得批准,那么该申请所指的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或失掉身份的时间(out of status time)将不再积累,该先生过去的那一段非法居留或失掉身份的时间将被视为不存在。

移民局这一政策备忘录中关于如何计算F学生签证、J访问学者签证和M职业学生签证持有者在美非法居留时间的计算方法政策的改变不仅对这些学生和访问学者及其家属有直接影响,但对那些根本没有意料到自己违反身份情况的人员,其影响会格外严重并且旷日持久。另外,政策备忘录中提到的移民局用于评估学生和访问学者非法居留时间的手段也值得注意。根据此政策备忘录,移民官应当用移民局系统中的信息、外国学生或访问学者个人档案中的信息、或通过补件或拒绝意向通知回复所获取的信息。在电话会议中有人问道移民局是否会使用社交媒体或其他论坛获取得的信息来决定是否存在法居留或失掉身份的情况时移民局没有确认或否认。在移民局这一政策备忘录发布后的新形势下,F学生签证、J访问学者签证和M职业学生签证持有者或曾经持有这些签证的人员应当特别注意其是否存在根据该政策备忘录的新政策可能导致非法居留的违反其移民身份的情况。

以上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最近发布的对移民局最近公布的F、J和M签证持有者和家属人员在美非法居留时间计算的新规定的政策备忘录有关信息的全部内容。由于非法居留的后果十分严重,所以在美国学习的外国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产生非法居留,特别要小心处理那些根据此政策备忘录新规定可能产生非法居留的情况以便避免非法居留情况的发生及其后果。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